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妹子:
眼頭手術過後,需要的是時間和靜養。
復原期裡,據打出娘胎便相交至今的閨中密友說,光是看到我的背影就紅了眼,哪還敢問我的近況,就可得知當時的慘狀(我自己是覺得還好啦,還是照吃、照睡、照樣練功)。
熱心的朋友們紛紛介紹對象,他們深信,只有新的戀情才能平撫舊愛的傷害。
其中有一個條件“看來”蠻不錯的男生,以為可以發展。
卻發現和他往來的女子不過是療傷的工具。
開始還是不自覺的迎合,想成為那人眼中的標準女子,好求得此人的眼神停佇,
越迎合,越不快樂;越討好,越覺卑微
到了再也承受不了的時候,便立馬刪了與此人的溝通管道,再不往來。
這一刻,總算是整個人大清醒!我他媽的二百五,怎麼會讓同樣的事情再度發生!
火眼金睛,終於完工!
在這二段不愉快的經驗裡,總算是明白了:千萬不要因為討好他人而把自己變成另外一個人, 實在是一點都不值得。
要是喜歡一個人卻讓自己變得不快樂,那還不如單身好,
要是那人是有條件式的喜歡你(譬如只喜歡穿著高跟鞋的妳,而非穿著拖鞋的妳),那便不是真的是喜歡。
要知道,一個人的孤單好過二個人的寂寞,
要是在一個人的身邊不能輕鬆自在,還不如養個寵物來同自己做伴!
妳此生唯一需要討好的人,是自己。
於是很厭煩聽到有人說:女生就是要怎樣,男生才會喜歡,好像女生生來就是為了討好男生。(若是照著他們的標準,那所有的女生最好都變成AV女優或是充氣娃娃好了)
不,不是的,真的不是的。
可以改變,是為了自己,而不是為了他人。(再說一次:此生唯一要討好的人是自己)
如果自己天生就是個打光腳在草原上奔跑的貨色,又何需強迫自己穿著15公分的高跟鞋在派對裡當名媛貴婦呢?
妹子,在做自己之前,先明白是個什麼樣的貨色吧,之後才能對症下藥殺出一條康莊大道!
阿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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